请不要误读《意见》
[ 2006-7-3 11:57:00 | Author: 向文波 ]
请不要误读《意见》
《意见》即《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公布以后,各界有不同解读,有些解读我认为是不准确的。
第一,振兴装备制造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
事实上,振兴装备制造业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为此,国家先后推出了与此相关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曾培炎副总理曾亲自在大连组织了振兴装备制造业座谈会。《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在今年二月份就已成文,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是今年两会的热点问题,今年元月份,曾培炎副总理又在西安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装备制造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产业”,并提高到了首要的战略位置,这一系列事件充分说明振兴装备制造业是国家的一项重大决策,《意见》的出台与徐工之争没有关系。
第二,徐工收购案之争的意义:
①唤起全民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意识,有助于各界深刻理解《意见》的意义,让政策落实。防止发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政策空转。事实上,围绕徐工是否属战略产业的争论,说明大家对《意见》的认识是不够的。②通过审视徐工收购案的交易过程,让大家明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产权交易危机国家经济和产业安全。③客观上可以达到促进落实《意见》的各项配套性政策出台的效果。
第三,装备制造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
西安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会议是一次重要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曾副总理第一次明确提出装备制造业是国家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并把它提升到了首要的战略地位,对于统一装备制造业地位的不同认识起了关键作用。在装备制造业前面没有修辞和定语,那就意味着所有的装备制造业都是国家战略产业。当然,由于企业规模不同、行业地位不同、产业结构不同其战略地位是不同的,其受管制的程度和政策倾斜的力度也是不同的,但只有战略地位的差别,而无战略产业性质之争。徐工无论从规模、行业地位还是产品结构,无疑属于管理的重中之重。
第四,战略产业与十六项重点突破领域的关系。
在《意见》中已明确提出了工作任务和寻求突破的十六个重点领域,有人又拿它来说事,说未列入重点领域所以不是战略产业,这也是极大的误解!事实上,十六大领域所列产品是装备制造业所面临的任务,目前主要依赖进口,中国目前还不能生产,是有待研发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如果以没有列入十六大领域而否认自己属于战略产业的话,那中国就没有战略产业,所谓《意见》就成了放在神龛中的神位牌,威严而不管用了,这可能就是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吧!有人说我偷换概念,我看是有人根本就没有看懂,或者根本不想看懂《意见》吧!